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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適用於國航實際承運的國內直達航班(不含港澳臺)。
當您為人體器官獲取組織( 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 ,簡稱 OPO )的工作人員,需要通過航空運輸方式轉運人體捐獻器官,在滿足下述所有要求時,我們將與地面服務代理人、機場管理機構、空中交通管理部門共同開通綠色通道,為您提供特殊保障流程,否則,我們將按普通旅客保障流程向您提供航空運輸服務:
需要至少於航班計劃起飛時間前 4 小時通過 95583 向我們提出申請,告知您的航班資訊、人體捐獻器官類型、包裝尺寸、涉及的危險品等資訊。
需要攜帶《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確認書》及副本,註明所運輸器官的合法來源、用途、聯繫人姓名及聯繫人電話等。
裝有人體捐獻器官的運輸容器需要在顯著位置張貼“人體器官運輸專用”標識;如容器體積超過我們隨身攜帶行李的尺寸要求,需要提前辦理佔座行李服務;帶入客艙的運輸專用容器,在運輸過程中由您自行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