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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旅客:
為做好受日本石川縣地震影響旅客服務,協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現發佈國航涉及日本各通航點進出港航班的客票特殊處置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適用條件
客票同時滿足以下三點:
(一)在2024年1月2日14時(含)前購買或換開産生新票號的國航999開頭的客票(包括里程獎勵客票);
(二)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為2024年1月1日(含)至2024年1月21日(含)之間日本各通航點(東京成田、東京羽田、大阪、名古屋、札幌、仙臺、福岡、廣島、沖繩)進出港的國航實際承運航班和挂CA班机編號的代碼共用航班;
(三)在2024年1月1日15時(含)以後申請客票變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訂座時間為準)。
二、客票變更及退票規則
如您未確定新的旅行時間,請在航班計劃起飛時間前聯繫原購票渠道、國航客服熱線95583或營業網點取消客票訂座,待確定新的旅行時間後,按如下規則辦理客票變更或退票。
(一)客票變更
您在客票有效期內可辦理一次非自願變更,免收變更手續費,但需收取子艙位差價及淡旺季價差。再次變更需依據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二)退票
您在客票有效期內,可以辦理非自願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已按上述原則辦理過變更的客票如申請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條件辦理。
(三)變更航程及簽轉
如您希望變更航程或承運人,建議原客票辦理退票後另購新票。
三、本通知自2024年1月2日起生效。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