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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輸總條件

第十四條 生效、修改與解釋

14.1 本條件自2009年1 月1 日起生效並實施。

14.2 如果本條件中的部分條款依據適用法律被確認為無效或無法履行,本條件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14.3 在符合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我們可以不經預先通知修改本條件中的任何條款。但是,此修改不適用於修改前已經開始的運輸。

14.4 我們的代理人、受雇人或者代表無權變更、修改或者放棄本條件中的任何條款。

14.5 本條件由中國國際貨運航空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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