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晚福利券(售價399元):
北京時間早08:30時(含)前起飛,或北京時間晚20:00時(含)後起飛的國航實際承運且挂CA代號的國內航班。(除外航班:包含涉及拉薩、稻城、昌都、林芝、阿壩、九寨溝的航班。)
全天暢行券(售價799元):
國航實際承運且挂CA代號的國內航班。(除外航班:包含涉及拉薩、稻城、昌都、林芝、阿壩、九寨溝的航班。)
(1) 免費托運作李限額:原經濟艙限額不變。
(2) 機場服務:按公務艙標準提供。
(3) 里程累積:按升艙後艙位標準累積。
(4) 登机證艙位:R艙(公務艙)。
(5) 行程單座位等級:R艙(公務艙)。
(6) 客票號:升艙前後不變。
兒童經濟艙客票、攜帶兒童的成人經濟艙客票;嬰兒經濟艙客票、攜帶嬰兒的成人經濟艙客票;已辦理或計劃申請辦理,各類特殊服務及增值服務的經濟艙客票;
*特別説明*:如客票包含在上述不適用客票的情況,請勿使用電子升艙券辦理升艙。機場現場工作人員有權將升艙後的客票,按照自願變更降回原經濟艙。
(1) 未辦理升艙綁定航班的券,可退;
(2) 已辦理升艙綁定航班但尚未旅行的券,不可退;
(3) 已辦理升艙綁定航班但實際旅行中沒有使用公務艙服務的券,可退。
退券順序為:先進行客票變更(變更後的客票須為訂妥座位的航班)或退票後,再退券。
(1) 有效期內未辦理升艙:通過中國國航APP服務訂單提交申請後,可退。
(2) 過期未辦理升艙:券自動失效,自動退款。
(3) 已辦理升艙:通過中國國航APP服務訂單提交申請,客票變更審核通過後,可退。
電子升艙券退訂成功後,自動退款。如在15個工作日內未能到賬,請聯繫您購券時的支付銀行或支付商客服。
(1) 自願簽轉其他航空公司:不允許。
(2) 自願變更或退票:允許。客票變更手續費、票價差額、退票費均按照升艙前的經濟艙艙位水準計收,具體收費標準參見國內客票運價規則。辦理完成後,可退券。
(1) 改期:原經濟艙購票地點,或國航電話銷售服務熱線,或國航直屬營業部及機場售票處。
(2) 退票:原經濟艙購票地點。
(1) 非自願簽轉:簽至其他航空公司航班的公務艙或更高等級艙位旅行,電子升艙券不退。
(2) 非自願降艙:降至經濟艙旅行,電子升艙券可退。
(3) 非自願退票:按升艙前客票規則辦理,免收手續費,電子升艙券可退。
(4) 服務保障:按公務艙標準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