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
旅行準備 |
機場指南 |
飛行體驗 |
|
服務公告 |
行李資訊 特殊旅客服務方案 目的地指南 |
機場資訊 機場辦理乘機手續及自助服務指南 乘機指南 貴賓指南 |
貴賓服務 機艙體驗 機上醫療設備 機上娛樂 機上餐食 機上網路 |
|
更多>> |
根據美國TSA發佈的新版《外國承運人模式安保方案》,第II章O節中的相關要求,國航實際承運的涉美航班,不得早于計劃起飛前24小時辦理值機;根據第II章S節中的相關要求,旅客自其他承運人航班轉乘國航實際承運的涉美航班,如計劃轉机時間超過12小時,即使該旅客在上一航段承運人辦理值機手續時距離國航實際承運涉美航班計劃起飛時間滿足24小時內的辦理要求,國航也應禁止該旅客在上一航段承運人處辦理值機手續。
因此,國航計劃調整涉美航班的值機辦理時限,其中:
1、由國航實際承運的涉美航班,在網站及APP辦理時間為航班起飛前23小時起。 2、聯程客票,第二航段為由國航實際承運的涉美航班,當第一程與第二程之間的轉机時間大於12小時,則您無法自始發站辦理通程值機。為您旅途帶來的不便,我們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