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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入境前須填寫海關申報單。可免稅攜帶的物品包括書報、雜誌及個人消費物品,總價值不得超過500美元,超過部分需繳稅。個人攜帶現金或旅行支票折合不得超過1萬雷亞爾(約6000美元)。攜帶的酒精飲料上限為12升,香煙為200支或雪茄25支或煙草250克。在巴西境外停留超過1年的旅客可另外攜帶部分家用和工作用品。

 

1、須申報的物品包括:超過免稅額的物品;折合超過1萬雷亞爾的現金或旅行支票;折合超過3千雷亞爾的物品;個人使用的手提電腦、照相機、望遠鏡、行動電話、手提音響等電子設備。

 

2、巴西海關規定禁止入境的物品:不能被視為行李的物品;準備再出售或者用於工業用途的物品;地面機動交通工具,如汽車、摩托車、小輪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和牽引車等,以及空中和水上交通工具;巴西生産且只能在境外銷售的煙和飲料;在原生産國不能商業流通的煙草製品;倣真槍具;野生動物製品,包括骨頭、犄角等工藝品;任何水産品;倣冒和盜版産品;有毒農藥,包括成份和製成品;侵犯道德、優良傳統、健康和公共秩序的商品;麻醉劑和毒品。

 

3、巴西農業部規定禁止入境的物品:新鮮水果和蔬菜;昆蟲、蝸牛、細菌和真菌;整株或部分花和植物;球莖、種子、樹苗和插條;寵物,例如狗、貓;家禽和野禽;外來物種、裝飾用魚、鳥類、蜜蜂;任何動物肉製品;牛奶和乳製品;蜂類産品,包括蜜蜂、蜂蠟、蜂膠等;蛋和蛋製品;魚和魚製品;種子、胚胎、生物製品、血清和疫苗等;動物用食品;土壤;未處理的原木製品;用於科學研究的生物材料。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實際出行請聯繫大使館查詢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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