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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座位旅客安排規定

 

出口座位是指旅客從該座位可以不繞過障礙物直接到達出口的座位和旅客到達出口必經的成排座位中從出口到最近過道的每個座位。為了保證運作安全,每位旅客應當遵守國航對出口座位的限制要求,在緊急撤離時,出口座位的旅客需承擔機上援助者職責,協助機組人員幫助其他旅客逃生。

1、出口座位的限制

下列範圍內的旅客不得安排在出口座位:

( 1)不滿15周歲的旅客、攜帶嬰兒(兒童)的旅客、65周歲(含)以上的老人及傷殘病障孕等旅客;

( 2)須使用加長安全帶的旅客;

( 3)缺乏足夠視覺能力、聽覺能力、表達能力的旅客;

( 4)缺乏閱讀、理解 《出口座位旅客須知卡》 能力的旅客;

( 5)缺乏理解機組命令和應急撤離指示能力的旅客;

( 6)缺乏開啟應急出口門、評估滑梯狀況、操作滑梯並協助他人選擇沿安全路線從應急出口及滑梯離開能力的旅客;

( 7)其他不適合安排在出口座位的旅客。

詳細內容請參見 《出口座位旅客須知卡》

2、旅客的義務和權利

在緊急撤離時,出口座位的旅客需承擔機上援助者職責,協助機組人員幫助其他旅客逃生。

當您認為自己不具備選擇出口座位的條件或無法履行出口座位旅客的職責,請您選擇其他座位;如已登機,請您向工作人員提出更換座位。

如國航給您安排了出口座位,但您不願承擔、履行出口座位旅客的職責,您有權提出更換座位。

3、國航的權利

( 1)國航有權自行根據民航法律法規評估、決定旅客是否滿足出口座位旅客的要求。

( 2)當您不能完全滿足出口座位旅客要求時,國航將不能安排您在出口座位就坐;如您已選擇出口座位,工作人員有權為您更換座位。

( 3)拒絕運輸的權利

在下列情況出現時,國航有權拒絕運輸:

A. 旅客不具備出口座位旅客能力,而機上唯一可提供的座位是出口座位;

B. 旅客不具備出口座位旅客能力,又不聽從機組成員或工作人員所給予的出口座位調換的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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