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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地面服務部翠普(TREPEL)平臺車、康特(COBUS)巡回巴士所屬配件及服務採購項目的採購公告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務部翠普(TREPEL)平臺車、康特(COBUS)巡回巴士所屬配件及服務採購項目採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採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一、項目內容:

(一)項目名稱:地面服務部翠普(TREPEL)平臺車、康特(COBUS)巡回巴士所屬配件及服務採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CGXM-GHD-E-202108704

(三)資金來源: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五)項目背景:

為保障我公司在用德國翠普(TREPEL)公司生産的平臺車、德國康特(COBUS)公司生産的巡回巴士運作安全,結合實際維修生産需求,我公司擬採購TREPEL平臺車及COBUS巡回巴士所屬配件及服務。

(六)項目需求:

該採購項目用於滿足日常採購TREPEL平臺車及COBUS巡回巴士所屬配件及服務的供貨渠道及時、暢通、有效,以此用於保障使用設備、車輛在日常工作中的可靠性,保障日常生産需求,實現車輛設備安全運作的目標。(配件服務清單及預計用量見附件,供應商需滿足附件中配件週轉能力和相關服務項目服務能力。)

1.採購産品具體要求

(1)供應商必須按照採購方採購需求(以採購方提供的採購單為準)提供相應數量的配件及服務,所提供配件必須為原廠生産,完全符合配件所使用生産廠商的品質要求。

(2)供應商在指定區域提供貨物或服務時,施工人員、施工車輛及工具等必須遵守採購方的各項管理規定,施工人員應具備相關從業資格及安全消防知識,施工車輛應通過國家車輛年檢,大型工具應進行登記備案。

(3)供應商有責任協助做好其所供物料的市場服務工作,並及時分析改進市場反饋的産品品質問題。

(4)如供應商所交付的貨物存在設計、製造等品質上的缺陷,貨物無法滿足設備使用性能,採購方可書面向供應商提出調換、退貨或索賠要求,如採購方需調換的,供應商應在收到採購方調換貨物通知的次日供貨,如供應商不能按時補充或調換的,採購方有權退貨。

(5)對於國家或地方技術品質監督抽查不合格及因自身品質問題造成嚴重後果的配件,由供應商負責承擔全部責任及連帶責任。

(6)對於檢驗存在品質缺陷或安裝使用後無法恢復設備使用性能的物料,根據品質缺陷的具體情況,供應商應做出讓步接收或退貨等處理措施。

(7)供應商所提供的配件及服務須滿足設備使用説明書、維修手冊中的安全標準,性能標準。

(8)供應商所提供配件必須與原廠的規格型號一致。其各項技術性能指標、品質標準應滿足設備使用説明書及維修手冊標準,滿足使用要求。

2.服務標準

(1)供應商服務項目響應時間不應超過2小時,服務作業時間不應超過3天,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出具紙質説明,紙質説明經採購方確認並認可後,雙方可進行最終交貨時間的確認,並以採購方最終採購訂單為準。

(2)供應商為採購方所購貨物提供自驗收之日起12個月的品質保證及保修服務。上述質保期內如發現貨物存在品質問題,供應商應按照採購方要求,立即免費維修或予以退換。上述保修服務期內,同一故障若在保修期內連續出現3次以上,供應商應按採購方要求免費提供該配件。貨物的隱蔽瑕疵不受上述期限及預計簽署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對於貨物在正常使用年限內暴露的任何隱蔽瑕疵供應商都應負責,給予免費維修、更換或賠償損失。

(3)運輸相關配件的供應商服務人員需具有相應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4)全部服務項目,供應商需承諾同一服務項目自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內出現未達到服務標準的,供應商免費重新提供相關服務。

(5)供應商必須免費提供現場壓裝、維修、更換、測量等服務工作。

(6)如需邀請供應商開展非品質問題處理的技術服務,供應商應予積極地協助。

3.交付時間和地點要求

(1)供應商保證按採購方採購訂單供貨並製作收貨單供採購方簽收使用,貨物供貨期最長不應超過5個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貨期的,供應商應在回復訂單時限內提出正式書面文件進行申請;申請文件經採購方書面認可後,採購方按雙方確認的交貨時間重新下達訂單,交貨時間以採購方最終採購訂單為準:如採購方不予認可,供應商應在採購方拒絕認可之後3天內回復確認訂單。

(2)供應商須將配件送至採購方指定交貨地點,並承擔相應的運輸費用。在此之前,應做好品質控制,必要的時候附帶該批次品質檢驗報告。並且,供應商應須在採購方指定的地點提供各類服務項目。

(3)物料每個最小包裝單元必須齊全有效,物料的包裝由供應商自行解決,包裝費用不得另外收取。供應商沒有明確要求收回的包裝,不予保存。

4.其他要求:供應商在指定區域提供貨物或服務時,施工人員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採購方各項防疫規定須全程佩戴口罩,自覺接受採購方工作人員的體溫檢測,主動出示健康寶掃碼登記或核酸檢測報告等,如供應商出現所在地的相關政府部門通報違反防疫規定情況並立案調查,採購方有權解除合同。

5.驗收標準

(1)所有到貨配件,必須有採購訂單,無採購訂單不予驗收;配件的規格型號、數量必須與採購訂單內容一致,若出現規格型號、數量不符情況的不予驗收。

(2)所有到貨配件包裝必須完整,若出現破損、潮濕、污染的情況不予驗收。配件規格型號與外包裝一致,裝箱單等單據齊全,若出現規格型號不符、單據不全的情況不予驗收。

(3)所有到貨配件外觀須完整,若出現磕碰、裂紋、變形、破損、油垢、銹蝕等情形且情況嚴重的不予驗收。

(4)所有配件必須與原廠的規格型號一致,其各項技術性能指標、品質標準應滿足設備使用説明書及維修手冊標準,滿足使用要求,不滿足標準或使用要求的不予驗收。

(5)所有服務項目必須滿足使用説明書及維修手冊相關技術參數指標,滿足使用要求,不滿足的不予驗收。

(6)若驗收不合格,採購方有權部分接收或不接收貨物,對不接收的貨物,供應商應在次日負責補充或調換,如供應商不能按時補充或調換,採購方有權扣除該筆訂單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如供應商所交付的貨物存在設計、製造等品質上的缺陷,貨物無法滿足設備使用性能,採購方可書面向供應商提出調換、退貨或索賠要求,如採購方需要調換的,供應商應在收到採購方調換貨物通知的次日供貨,如供應商不能按時補充或調換的,採購方有權退貨,且採購方有權扣除該筆訂單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註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涵蓋本項目的經營範圍(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營業執照)

(二)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産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五)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

(六)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非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供應商

(七)供應商應具備德國翠普(TREPEL)平臺車及康特(COBUS)巡回巴士生産商配件銷售及服務的授權資質

(八)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係的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包段的應答或未劃分包段的同一項目的應答

(九)供應商應具備德國翠普(TREPEL)平臺車及康特(COBUS)巡回巴士所屬配件銷售及提供相關服務的相關業績

(十)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三、報名要求: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採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註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註冊並按要求完善註冊材料。

(二)採購公告發佈時間為2021年04月20日09時30分至2021年04月26日09時30分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願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註冊的供應商,務必在採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採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

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三)報名材料

1.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複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或三證合一後的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

3.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查詢的工商登記資訊頁面列印頁。

4.近1年內依法納稅、繳納社會保障金的聲明。(提供近一年的單據或國家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5.近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記錄的聲明。(自擬格式)

6.德國翠普(TREPEL)平臺車及康特(COBUS)巡回巴士所屬配件銷售及提供相關服務的主要客戶及業績(並附憑證或1-2份合同)。

7.提交2020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如無法提供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原則上需提交連續三年的財務報表(資産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8.填寫《供應商資訊登記表》、《供應商反商業賄賂承諾書》及《供應商社會準則符合性自審問卷》(見附件)

9.提供德國翠普(TREPEL)平臺車及康特(COBUS)巡回巴士生産商配件銷售及服務的授權文件。

10.提供供應商運輸相關配件的服務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

11.公司簡介、聯繫人、聯繫電話,以及供應商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採購文件的獲取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後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後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後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採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採購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五、響應文件編制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採購文件要求製作、密封響應文件。

六、響應文件遞交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採購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七、談判相關事宜

供應商按照採購文件規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採購文件。

八、發佈公告的媒介

官方發佈渠道為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採購管理平臺及國航官網,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轉載的以我公司為採購主體的項目公告均為非法轉載,我公司不承擔責任。

九、聯繫方式

採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聯繫人:曹曦月

聯繫人電話:010-64538820

聯繫人電子郵箱:caoxiyue@airchina.com

系統操作問題的諮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採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援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

(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材料需為PDF格式,全部報名材料需逐頁加蓋單位公章。

(二)供應商在採購管理平臺提交報名材料的同時,亦應將報名材料的掃描件(所有報名材料須按順序整理成一個完整的PDF)以電子郵件方式同時發送至cacpd@airchina.com電子郵箱,大小不超過25M,郵件主題為“項目名稱+ 供應商名稱”(如郵件附件為壓縮文件,須為RAR格式)。

(三)資格審查及結果通知:我公司將成立採購工作小組對供應商資格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

對報名供應商進行篩選、淘汰, 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審查結果將另行通知。


附件1:供應商資訊登記表、反商業賄賂承諾書、社會準則符合性自審問卷

附件2:配件服務清單及預計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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